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现将近期我省新增和变更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予以公告。最新核准登记及变更详情,请查询《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江苏省)》(2007年度)。
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5-83591281,83591164。
江苏省司法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司法鉴定机构增加司法鉴定人许可三项:
准予孔德明为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
准予汪丽萍为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为文书鉴定。
准予杭春海、俞先海为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法医病理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