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时间: 2007-06-02  

我省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发布后,陆续有记者、读者到我办走访、咨询,为便于各媒体、备考人员了解、掌握有关考试情况,现就2007年我省司法考试工作和有志于报名参加今年考试的读者所关心的一些问题归纳答复如下。 

                                      江苏省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一日

 

1、今年司法考试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司法部第67号公告和《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今年的考试政策未做大的调整,仅对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作了改进,主要就是延长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期限并重新界定了放宽地区范围(规定自2007年5月起,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结束);进一步增加了西部地区的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即除原放宽地区外,包括西部12省(市、区)所辖各县(旗),西部地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为此司法部下发了《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对照此规定,我省范围内没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

2、今年的考试大纲有哪些变化?

答:为方便广大考生复习备考,司法部对2007年考试大纲作了如下调整:一是根据法学理论的更新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增删了少量知识点;二是在原大纲的基础上,增加各学科各章节对知识点掌握程度的基本要求;三是增加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名录。今年大纲变化最大的亮点是把对各学科的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分成了“了解、理解、运用”三个层次,而不是笼统地一概而论,对提示和引导考生对知识点的把握应从什么角度进行复习具有一定作用。

3、今年的报名及考试时间?

答:今年的网上预报名时间我省统一为6月5日至6月20日,报名人员须在该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网址为http://www.legalinfo.gov.cn

现场确认时间我省统一为7月11日至7月20日,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的具体工作时间由各省辖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报名人员须按网上预约的日期、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其中,第四卷时间为下午2:00至5:30。

4、我省今年的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采取了哪些新举措?

答:去年以来我厅实施了“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确定了“十项全国领先”目标,司法考试工作作为十项领先目标之一,根据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年初我们确定了“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继续在全国领先”的目标,围绕这个目标我们重点抓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基础建设的规范化,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制定并出台《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网上考务管理工作基础设备配备标准》,强化硬件装备,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二是抓工作流程的标准化,修订、出台《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和《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点考点考场设置布置标准》,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抓组织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全面推行司法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质量评估反馈制,建立工作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和监考人员选配备案制度,加强对各市考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

总之,我们将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确保我省今年的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继续在全国领先。

5、我省今年在具体报名组织管理方式上有哪些创新?

答:自2004年我省在全国首家全面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以来,3年时间里,我省的报名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考生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也逐年上升,今年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考试报名管理工作质量,为广大考生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我们将在考试报名组织管理方式上推出两项新举措:

一是开通现场确认“快速通道”。我们将采用司法部考试中心研发的第二代身份证信息审核管理系统,该系统具有核对考生信息、自动传输照片、提高报名速度和报名信息准确率的功能特点。持二代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的考生免去了现场摄像的环节,个人关键信息的比对也由系统自动完成,这将会大大节省考生在报名现场等待的时间。今后,随着二代身份证换发面的扩大,运用这一管理系统将是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的发展方向。

二是运用国家司法考试智能分析系统。司法考试已进行了5年,5年来,我省有近62000人参加了考试,近9000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为对考生和取得资格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更加规范、统一、严格的管理和运用,今年我省将运用国家司法考试智能分析系统。该系统具有对历年考生信息进行存储、分析和精确的统计的功能,这不仅有助于我省建立后备法律人才推介信息平台,而且还有助于我们建立机关单位、有关院校信息查询平台。

6、我省将如何贯彻司法部公告中有关考试纪律的要求,确保考试的严格、规范、公正?

答:公平、公正是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的顺利实施,我们省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今年,我们将在原有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操作规程》和《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把考试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的管理统一规范起来,力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考生。

另外,近年来,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在考试过程中有的考生利用高科技产品作弊的现象屡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今年我们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考、督考工作,充分利用高科技设备防范作弊,进一步加大对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考场纪律,规范考场秩序。在此我们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自觉抵制作弊,远离作弊,凭借真实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参加考试,与我们一起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7、根据往年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还有哪些需提醒今年考生注意的?

答:根据往年考生咨询的情况,在今年报名过程中有以下几点请考生注意:

1、考生在我省报名考试不受户籍限制。无论是否具有我省户籍,考生均可根据自身需要在我省范围内选择任一报名点报名考试。需要提醒的是,考生一旦选定某市作为报名地点,那么考试及通过考试后法律职业资格的申领也必须在该市进行(户籍在放宽地区的考生另有规定)。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报名(报名网站中“表格下载“一栏)。需特别提醒的是,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人员应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期限截止前提交毕业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3、网上预报名期间我省不强制要求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后,有条件的人员可自行下载并打印带有个人信息的报名表带至确认现场,不能打印的可在确认现场让报名机构帮助打印。

4、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后现场确认前,发现自己所录入的信息有误的,可登陆司法部中国普法网网站选择“信息修改”栏目输入网报号及密码(或证件号及密码)自行修改个人信息。

5、在我省报名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交本人照片。

6、由于我省将开通报名“快速通道”----二代身份证信息审核管理系统,持二代身份证报名可大大节省报名时间,所以请已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尽量携带二代证进行现场确认。同时还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的报名系统保留了原有的功能,持一代身份证的考生继续可以报名。

7、我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

8、从现在开始,考生们就要投入到紧张的复习中了,您对他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答:为考生服务是我们一贯的工作宗旨,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遇到与司法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请认真浏览司法部及我厅公告,也可向报名地司法局考试机构或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电话咨询(电话号码已在我厅2007年司法考试公告中公布),或登陆江苏司法行政网“司法考试”栏目进行网上咨询(网址为http://www.jssf.gov.cn),我们将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答。

最后,我们真诚地望广大考生能够通过复习备考,全面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能力,同时以良好的心态积极应考,取得优秀的成绩,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

 

 

江苏省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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