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
为了总结2007年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谋划2008年全省司法考试工作,现就2007年司法考试自评工作和2008年司法考试工作意见、建议征求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度考核自评方法和要求
1、方法
按照《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年度考核细则》(试行)所列内容,各市局司法考试处对今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各个阶段的工作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自我评价。
2、要求
各市司法考试处应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考核细则》(试行)所列项目逐项打分,并简要陈述理由。对“工作创新考核”方面,除所列内容外有创新的,可以书面方式说明创新的形式和效果。
二、明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考试工作,认真谋划2008年全省司法考试工作,不断创新思维、创新举措,实现工作领先要求,请各市司法考试处结合工作实际,依据《考核细则》(试行)所列内容,对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方面好的作法、好的建议,应当改进和完善方面,以及创新思路、创新举措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将自评表与征求意见表一并于12月31日前报我办。
附:1、《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年度考核细则》(试行)
自评表
2、《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司法考试工作征求意见表》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