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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10日,江苏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司法厅在常州召开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平安江苏建设总结表彰暨深入推进大会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方法和经验,全面部署全省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工作。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基层工作处长参加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叶兆伟副院长、省综治办赵志新副主任、省民政厅凌航副厅长等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出席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姜爱国同志主持会议。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张新民同志作工作报告。张新民在讲话中总结了前一阶段全省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明确了全省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提出了“不断提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对重大矛盾纠纷的管控能力、对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能力”等任务,以及“把握社会矛盾纠纷规律、完善大调解机制、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 等工作措施。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福全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李福全强调指出,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服务“两个率先”的具体行动,是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的重要内容,是坚持执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他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狠下功夫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不断完善大调解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李福全还从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强化工作指导、建好司法所这个载体、整合调解力量等方面,提出了加强调解工作组织领导的具体要求。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基层处、常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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