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区矫正年度工作推进会在赣榆县召开(图)
 
   时间: 2006-11-13  

 

 

11月8日—10日,全省社区矫正年度工作推进会在赣榆县召开。13个省辖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基层工作处负责人和20个省级试点工作示范区司法局长,监狱局、劳教局和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新民,连云港市副市长朱浩,赣榆县委副书记李翔等出席会议。

期间,各地汇报交流了重点课题研究及示范区工作推进情况。与会代表观看了赣榆县社区矫正工作成果录像片,实地参观了该县赣马、宋庄、青口三个司法所建设情况。张新民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一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理论研究、方法探索、制度创新、形成特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他要求,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抓住基础较好、相对成熟的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争取在今年底、明年初产生阶段性工作成果。他要求,一要以科学规范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设。首先要全面开展评审修订工作,在构建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上取得突破。其次,以增强管控能力为重点,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证体系。第三,全面总结系统提炼,为建立社区矫正方法体系奠定基础。第四,组织实施评估应用研究,逐步建立社区矫正评估体系。第五,加大协调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体系。二要以关键环节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研究。三要以形成示范为要求,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区建设。各示范区要按照承担课题研究、形成示范及创新经验三项任务和实现理论研究、形成特色、提高质量、完善制度、形成体系五个突破要求,全面审视自身建设和试点工作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措施,加大力度,予以推进。把“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与示范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司法所建设的成效推动示范区建设的全面发展。经常深入示范区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为示范区建设出主意,想办法,指导发展。帮助示范区协调解决影响发展的有关问题,为示范区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编校:邵建新
 来源:文:司法厅基层处、赣榆县司法局 图:厅法制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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