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单位和个人受到人事部、司法部表彰
 
   时间: 2007-01-10  

日前,人事部和司法部联合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2001年以来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进行了表彰。我省南京市司法局、张家港市司法局、苏州监狱和东海劳教所等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灌云监狱一分场机农合一中队队长刘建华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泰州市司法局局长殷美娟、徐州市泉山区司法局局长郭丽萍、徐州监狱八监区教导员汪家杰、盐城监狱一监区副教导员于郁山、女子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刘冬梅等5人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另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晋升一档职务工资。

 

 编校:邵建新
 来源:省司法厅教育培训处
 
  相关文章: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公示
 附件下载:
 
苏ICP备05072245号版权所有:江苏省司法厅 联系电话:025-83591063 025-83591322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南京擎天科技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IE6.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