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朝生作了题为《突出重点 服务大局 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前列》的报告,全面回顾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提出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六项举措:一是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今年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开展以“守法纪、倡清廉、促和谐”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按照司法部“廉政文化建设年”要求,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不断打牢党员干警思想道德基础。三是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着力在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督查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水平,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在深化律师公证制度改革、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过程中,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法律服务领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 四是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司法部“双六条禁令”和省厅“八项承诺”,大力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为“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增添动力。加强监狱劳教系统警风建设,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阶段性成果,全面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文化建设,培育先进的文化理念和价值导向,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加大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力度,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提倡实名举报。省厅将对全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达标情况进行验收,评选表彰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坚持有案必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处利用人事权、行政许可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监狱劳教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侵犯党员、公民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查处违规招投标、虚假招投标的案件;查处监狱劳教执法过程中徇私枉法,侵犯罪犯、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党员干警参与赌博、嫖娼等违反社会管理秩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案件。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物资购销、土地承包经营和法律服务执业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六是认真落实各项监督措施,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争创“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契机,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和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加强审计监督,重点抓好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专项审计工作。加强与驻监狱、劳教所检察机构及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纪检机构组织协调职能,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厅党委书记、厅长李福全在讲话中,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的需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持之以恒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以创新精神推动全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在惩防腐败体系五年建设目标的关键阶段,必须在教育、制度、监督上出成果、见成效。围绕思想道德抓基础教育,围绕完善创新抓制度建设,围绕权力运行抓监督制约,围绕信访举报抓案件查处。以优良的领导干部作风带出江苏司法行政系统的崭新风貌。以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级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为动力,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上行下效,带出江苏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风貌,做到一心为民、一切唯实、一体为公、一身正气。
会上,李福全分别与监狱局、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13市司法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厅纪委书记、厅政治部主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