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等十单位联合开展“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
 
   时间: 2007-03-13  

     为开发青年人才资源,选树青年律师中的先进典型,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日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律师协会、新华日报社、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省青联决定,联合开展“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由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有关方面领导、专家学者及青年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参选者为40周岁以下,依法取得律师资格,在江苏省境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职律师。评选采取地方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申报确定候选人,经考核、初评、公示、评定等程序,最终确定“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律师”。“五四”期间,省有关部门将隆重召开表彰大会,为杰出(优秀)青年律师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在省主要新闻媒体宣传他们的事迹。

“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律师”每两年评选一次,今年为第二届。

 编校:邵建新
 来源:省司法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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