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授予江苏省女子劳教所“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称号。
近年来,省女子劳教所严格对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标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在加强场所基础建设、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管理教育规范化以及领导班子建设、民警队伍建设、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实施三种管理模式改革、建设创新性教育挽救设施、完善场所应急处理体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效提高了劳教工作水平和教育挽救质量,促进了劳教场所的全面发展。该所多次受到部、厅、局表彰,200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荣誉称号;2001年被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等七部委授予“全国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被江苏省“巾帼建功”领导小组评为省级“巾帼示范岗”,2002年4月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同年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