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创建活动
 
   时间: 2007-08-16  

 为加快各地、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步伐,全力打造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法治品牌,省司法厅决定,从2007年到2010年,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创建活动。

根据《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合格单位考核标准》,市、县(市、区)司法局,省司法厅机关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和各监狱劳教单位为创建活动的主体和考评命名的对象。省司法厅要求各地、各单位把创建活动作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争先工程的又一竞技平台,落实好“组织领导、依法决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六项重点,实现广大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显著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编校:邵建新
 来源:省司法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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