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时间:
2008-04-18
|
|
4月16日,省司法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传达学习副省长李小敏同志在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宣布大会上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厅党委书记、厅长缪蒂生同志在厅党委扩大会议上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的总体要求,对办公室成员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要求。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姜爱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成员要各就各位,切实按照分工履行好工作职责;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敬业奉献,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狠抓当前,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会议决定,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是组织指导组、对外宣传组、文字综合组,并明确了各组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组成。
|
编校:徐华
来源:厅政治部 |
|
|
|
附件下载: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