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采取七条措施展开大学习大讨论
 
   时间: 2008-05-12  

进入集中学习、调查研究阶段以来,省厅坚持将学习讨论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先导,多措并举,创新形式,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厅党委委员和机关正处职干部以厅党委中心组学习为平台,从早、从严、从紧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厅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联系实际谈体会,努力在学习讨论中担当引领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参与学习讨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集中辅导强化学。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举办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美好江苏建设大局”为主题的讲座,邀请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童星教授作辅导报告。厅直机关及各市司法局、各监狱劳教单位近3000名党员干部在主、分会场收看了讲座。

三是划分专题系统学。将厅局党委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分别划分为3个和5个专题,对“规定内容”进行分解,适当增加“自选内容”,明确时间进度和每个专题学习讨论题,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学有所思、思有所悟。

四是组织调研深入学。由厅领导带队,有关处室(单位)协助牵头组成调研组,紧扣“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深入联系点和相关单位,重点围绕着眼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如何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着眼于服务解决民生问题,如何突出抓好法律服务工作;着眼于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如何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构建选人用人育人机制等课题进行调研。

五是丰富载体灵活学。在厅机关局域网专门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将领导讲话、工作简报、学习资料等通过网络快捷传播,为广大党员干部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习动态,随时开展学习,相互交流经验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六是强化督查促进学。要求各支部结合实际拟定学习计划,专门明确一名同志做支部活动记录,给每个党员干部配发学习记录本,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同时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落实。

七是上下联动共同学。将学习讨论与中央政法委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在厅直机关掀起了大学习大讨论的热潮,而且组织全系统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司法行政队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讨论,努力在更好地维护奥运之年社会和谐稳定上见成效,在更好地服务民生上见成效,在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见成效。

 编校:徐华
 来源:省司法厅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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