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至9日,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在宜兴市召开全省社区矫正示范区建设暨社区矫正年度工作会议。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新民到会并讲话。
两年来,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监管措施进一步严密,教育矫正方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理论研究能力逐步增强,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目前,示范区建立教育基地225个、公益劳动基地496个、就业基地114个,组织公益劳动296357人次,帮困解难9754人次,提供帮扶资金103万元。组织集中教育17697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37046人次,开展行政奖励1935人次,有49名矫正对象获得减刑,1名保外就医对象获得假释。
张新民要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更加突出示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平稳发展,逐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大力提高示范区的探索创新能力,发挥示范区理论研究基地作用,在实践中提高理论研究工作能力,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就2008年的社区矫正工作,张新民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实践和检验,提升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监管安全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加强矫正方法体系建设,凸显教育矫正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强评估体系建设,完善审前评估,做好即将发布的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启动工作质量和效果评估研究,检验和评判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会上,宜兴市、通州市等5个示范区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各自在示范区建设中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