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二季度成功调解社会矛盾纠纷78370件
 
   时间: 2008-07-18  

    

 

    

      省司法厅4月初部署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类调解组织把因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因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族群纠纷、村务管理纠纷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和隐患,企业改制、区划调整等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发挥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作用,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落实责任人、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对个别老上访户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二季度,全省县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86424件,调解纠纷80858件,调解成功78370件

在7月15日召开的全省第二季度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分析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新民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类调解组织,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配合全国“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排查调处工作作出更细的安排,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多的精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以解决矛盾为目标,着重化解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做到一件纠纷一个调解小组,有调解方案,落实调解责任;按照“部署好、组织好、实施好”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不消除隐患决不放过,不解决问题决不放过,确保奥运期间全省社会的和谐稳定。

 编校:邵建新
 来源:厅教育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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