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要求全省律师积极主动参与“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时间: 2008-07-25  

日前,省律协专门发出通知,就全省律师参与“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开展“大接访”活动是各级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纽带,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律师参与政府“大接访”活动,能够将信访涉法案件引入法律渠道,避免信访人员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甚至矛盾激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律师协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律师业务骨干参与“大接访”活动。参加接访律师的主要职责:一是配合领导向上访群众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引导其依靠法律法规解决问题;二是通过法律宣传,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依法规范其上访行为;三是为领导出谋划策,提供法律建议,协助制定解决方案;四是对有诉讼代理请求,并符合代理条件的人员,主动承办其案件,积极引导和疏导上访群众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有效分流信访案件。

 编校:石松华
 来源: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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