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司法局9月22日召开座谈会,细化争创目标,落实争创措施。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调处中心规范化运行为重点,完善大调解机制,加强调解能力建设,确保纠纷调处率达95%,成功率90%以上。加强重点对象监管,促进帮教基地建设,落实司法奖惩,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加强衔接管理,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开展人性帮教和延伸帮教,将刑释解教人员5年内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二是全力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推行普法工作报告、考核、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及中心组学法和经费保障制度,强化“法律六进”,扩大普法覆盖面,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市,保证公务员普法考试参加率、合格率100%,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年底达80%。稳步推进人大、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争取3年内县级以上政府顾问团组建率达80%。确保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无差错。三是全力促进经济发展。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为中国医药城、浙江商会、台商会、本地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深化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内容,确保2010年法律服务业占服务业GDP比重达2%。四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降低法律援助标准,简化程序,确保2010年案件数翻番。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8%。建立公证质量监控体系,杜绝假证,确保错证率控制在0.01%以内。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确保鉴定结果采信率100%。五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队伍素质教育,落实廉政勤政措施,确保群众满意率高于90%。争取司法所长高配,推动司法所人员、编制、装备落实,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司法所能力建设,争取3年内65%的司法所达到省优秀司法所标准。
宿迁市司法局围绕争当排头兵的目标定位,细化出45项具体指标。主要是: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县、乡两级调委会纠纷调处率98%以上,调处成功率95%以上;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重点对象100%实行监控管理,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1%以下;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信息化管理,安置率90%以上,帮教率96%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中小学生普法率达100%,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信教群众普法率达95%,农民普法率达93% ;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到2010年95%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县(区)级标准,60%的村(社区)达到市级标准,3%的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村总数达到5个;法律援助办案群众满意率、服务质量满意率达99%,受理审查满意率达100%,以及公证办证准确率达99.96%、司法鉴定采信率95%、公务员队伍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法律服务队伍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建成率达100%等,为保证各项指标落实到位,该局还将每项指标细化到职能处室,责任落实到人。
连云港市司法局围绕“整体工作争一流,特色工作创品牌”提出具体目标。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争一流,司法所建设求突破”。完善大调解运作机制,加强司法所和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专职调解员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拓展边际联调内容,加强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分析报告制度,提高纠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建立完善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提高科技管控水平;加强社区矫正规章制度、质量评估、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强化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加快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拓宽就业安置途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和刑释解教人员5年内重新违法犯罪率。二是“法制宣传教育争一流,提高全民法律素养求突破”。定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公务员普法考试合格率。利用民间文艺形式创编法制宣传节目,丰富宣传内容。命名表彰首批“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三是“法律服务工作争一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求突破”。引导律师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参加重大项目谈判、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手段,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实施律师所与行政村结对共建工程,多渠道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公证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和办证准确率。发挥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增加法律服务业占服务业GDP的比重。四是“关爱民生工作争一流,服务保障民生能力求突破”。建立多层次法律援助体系,法律援助中心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发展物证和声像资料类以及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机构或事项,与法院、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采信反馈制度,提高采信率。确保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零差错。五是“队伍建设工作争一流,提升司法行政形象求突破”。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群众满意率和基层优秀司法所建成率,加大王立步、吴玉桐等全国典型和市、省、部级以上肯定和推广的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