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往台湾使用公证书副本查询程序
 
   时间: 2006-10-25  

一、收件

当事人根据自身需求,在江苏省各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保存,副本由公证处寄送至江苏省公证协会。

二、查询

江苏省公证协会在收到公证书副本,经审查无误后,根据快件和慢件的不同情况,将副本发往台湾海基会。当事人可在“江苏司法行政”网站(www.jssf.gov.cn)上或来电(025--83591016)查询有关公证书副本是否已寄出。如确认已寄出,记录下江苏省公证协会的寄送函号。

三、验证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在20天左右(快件)或30天左右(慢件)后,向台湾海基会法律服务部查询是否收到公证书副本(说明江苏省公证协会寄送函号以及当事人和公证书情况;查询电话:008862—27134726)。在得到确认答复后,持有效证件、公证书正本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亲自或委托他人到台湾海基会办理验证。

 编校:
 来源:
 
  相关文章:  
 
 附件下载:
 
苏ICP备05072245号版权所有:江苏省司法厅 联系电话:025-83591063 025-83591322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南京擎天科技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IE6.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