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并实施律师执业规范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
(三)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四)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开展学术研讨,提高会员执业水平;
(五)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建立律师 人事、业务档案和律师奖惩档案;
(六)负责对会员的日常管理和登记,受江苏省司法厅委托进行会员的年检注册工作;
(七)制订会员教育规划大纲,开展会员执业前培训和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制订实习律师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八)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按照《律师协会章程》、本章程和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违纪违规的会员;
(九)对在律师行业管理、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进行表彰;
(十)调处会员之间、会员与当事人之间在会员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江苏省律师协会
(十一)坚定律师的业务业绩与成果;
(十二)出版律师刊物,宣传律师工作;
(十三)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
(十四)举办会员福利事业和文体活动;
(十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为会员执业创造良好环境,为会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十六)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十七)组织会员开展法律援助和其他公益活动;
(十八)监督、指导省辖市律师协会和本会直属分会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九)办理江苏省司法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托的事项;
(二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秘书处秘书长:沈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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