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指导、管理全省律师工作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以及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律师事务所机构的设置;负责律师执业证的发放、年检注册工作;参与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纪的惩戒工作;管理外国(境外)在我省设立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协调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参与律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
处长:曹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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