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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民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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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民,1953年7月生,汉族,江苏灌云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淮阴市人事局助理秘书;淮阴市委组织部副科长、科长、副处级组织员;淮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宿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大人代联委主任;宿迁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宿迁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宿迁市委副书记;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现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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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厅机关党、团、工会工作。协助负责信访工作。分管直属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政策法规处、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处、省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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