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

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

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单位:

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制定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实施我省十五计划的法制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四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在全省形成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为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01629

 

(此件发至县、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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