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社会各界以及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组织实施并顺利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了依法治省进程维护了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确定的深入进行法制教育,实现社会法治化的战略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党的基本路线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全省十五计划确定的富民强省、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立足于推动全省科教兴省、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五大主战略的实施,立足于全面加强全省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全省广大公民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省广大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在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为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目标

根据宪法原则和新时期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广泛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日常工作;各级国家公务员严格依法行政、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广大公民遵法守法,学会依法处理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各种社会关系,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加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使江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居于全国前列。

()任务

紧密结合我省新形势、新任务和省委的中心工作,继续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涉及广大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其他与公民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加入WTO相关的法律规。广泛深入宣传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宣传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法律监督和完善社会法律服务的成绩、经验,努力为推行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政务公开、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对象与内容

全省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本规划的普及对象。其中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和从事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可将此类暂住人口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

四五普法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法制理论,以及与推进我省科教兴省、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知识以及与加入WTO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学习与反腐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全国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我省地方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我国加入WTO后涉及科教兴省、经济国际化、可持续发展等发展战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涉及职工群众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

()城乡基层干部和广大村()民重点学好宪法、新婚姻法、劳动法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赌禁毒条例等打击刑事犯罪、反对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学习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有关农村费改税以及农、林、水政管理和其他与基层基础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重点学习刑法、新婚姻法等各类民事法律法规及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与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青少年学生要把完成列入大纲的课堂法律教材学习,与学习宪法、劳动法、新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家和省有关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

、步骤与方法

()步骤

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2005年结束。通过制定年度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2001年。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四五普法规划。科学量化普法工作责任,重点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试点和骨干培训工作,巩固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四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好必要的准备。

2.实施阶段:2002年至2004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学习任务和普及进度,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扎实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3.考核验收阶段:2005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人大的监督下,由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组织全面考核、验收。

       ()方法

1.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的紧密结合,普治兼顾,全面实践,整体推进。通过普法,深入持久地把基层、地方和行业的依法治理推向前进,努力务实依法治省的基础。

2.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充分发挥地方和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开辟途径,广泛宣传。巩固和完善面授教育,在充分发挥其规范系统的优势的同时,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板报、文艺演出、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律进万家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办好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要继续发挥法制新闻、法制影视和法制文艺的教育引导作用,寓教于乐,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2001年起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4,作为每年的全省法制宣传日

     5.建立普法工作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科学理论研究,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普法工作。

     五、基本要求

四五普法与十五计划同步实施,整体规划、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按照省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法治化的战略目标,力争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的制度化建设和社会化法制宣传网络阵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结合贯彻执行《2001年一2005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普法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把法律知识和依法执行公务的能力作为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之一,建立健全对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全面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注意发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制度,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落实领导干部的学法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考核,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落实我省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必要的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报告团的作用。建立健全校内校外、课内课外有机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城乡基层组织要特别重视抓好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懂法、守法、文明的一代新人。

()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要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列入省十五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由其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各种形式的学法培训、轮训,并进行考核、考试;私营个体业主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其学法,纳入年度监督审核内容。要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人员特别是固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通过开设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办班等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城乡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教育。提高其依法处理农村事务和调处村民关系的能力与水平,带动全体村民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农民的学法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

       ()加强对职工、村()民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外来暂住人口、务工经商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探索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依法治理、综合整治,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大力度营造城乡社区法治环境,着力推进乡

()务、村务、社区事务公开,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抓好专项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大法制新闻文艺宣传力度。要在巩固原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法制新闻、文艺、网络宣传的领域和渠道。逐步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师资、教材、设施建设。推行年度法制新闻宣传报道通气通报制度。建立和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及时宣传报道省内重大法制新闻,充分发挥法制新闻队伍的整体合力。

()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所需经费,专款专用,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六、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都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建立并实施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制度。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机关,负责制定规划并做好指导、协调、

检查、监督等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都要把法制宣传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宣传报道计划。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资料文档的管理工作。切实力口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力度,配齐配强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装备,并组织好培训,为他们正常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明确职责,建立和施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各级人大、政协要搞好视察、检查活动,定期审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落实情况。各省辖市和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执行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

()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强化责任制,确保落实。2001年底进行一次全省性的四五普法启动情况的专项检查,2003年底进行一次全省四五普法的中期总结检查和表彰。各省辖市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每年结合年终总结,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情况的专项检查。

()推行法制宣传工作层级评价考核制度,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发展。

()制定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推进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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