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江苏省司法厅
苏司通[2004]82号
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
2003年10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推动了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之际,为掀起宣传贯彻《条例》的新高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使《条例》深入人心
《条例》是全面规范我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一年来的实践表明,《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不断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7月15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江苏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了“认真贯彻《条例》,创新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的目标和要求。随着建设法治江苏活动的全面开展和“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的加快实现,我省法制宣传教育事业将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继续坚持对《条例》常抓不懈地学习和宣传;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实践经验,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知识测试等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运用各种贴近实际、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深入宣传《条例》;要紧密结合《条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传活动常抓常新。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目的宗旨、准确掌握了解《条例》的有关规定,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掀起一个学习宣传《条例》的高潮,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 要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严格检查考核
《条例》的贯彻落实是一项复杂的长期任务,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对象,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和途径,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科学决策水平;要切实抓好对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等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条例》的规定,加强考核,推动重点对象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切实加强对《条例》规定的这些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没有认真执行的地方和单位要加强督促,限期整改。
三、 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发展力度,推进制度创新
各地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基本制度和要求,积极做好与《条例》相关的配套措施制度建设。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尽快研究制定出相关实施意见;同时,年内将制定出台《“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以及《关于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和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确保经费、人员保障到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要在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中,注意结合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工作规范,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及时解决法制宣传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我省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 要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形成推动合力
各地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各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地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新闻媒体要加大工作力度,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各单位、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近期组织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各市也要相应组织进行检查,确保贯彻落实《条例》取得实效。
各单位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告之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附件:《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一周年宣传标语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
一周年宣传标语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2.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3. 2004年10月1日是《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日
4.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 建设法治江苏,深化全民法制教育
7. 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考试、考核制度
8. 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宪法意识
9. 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0. 公民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11.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12. 青少年应当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
13.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
14. 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