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

 

苏司电[20047号 


关于切实加强公证专用水印纸管理和防盗工作的紧急通报

各市司法局:

423上午,我省张家港市公证处发现存放于处档案室的公证专用水印纸被盗4包共2000张,编号为Ⅻ07228001—Ⅻ07230000。案件发生后,张家港市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据初步勘查,存放公证专用水印纸档案室的防盗门、档案柜门均被打开,并有撬痕。目前,省厅及苏州市司法局均已派员前往张家港市调查了解情况。

这是我省首次发生的公证专用水印纸失窃事件,水印纸被盗,不仅会严重干扰公证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公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给违法犯罪分子伪造公证书提供了条件,潜在着巨大的社会危害。鉴于上述案件的性质,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及中国公证员协会《公证专用纸管理办法》,省厅决定暂停张家港市公证处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业务。为切实加强公证专用水印纸的管理和防盗工作,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特重申以下意见: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地要从以上通报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并引起高度的警觉。切实把公证专用水印纸的管理和防盗工作摆上位置,在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落实公证专用水印纸的管理要求,确保万无一失。

二、 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员协会和公证处要按照司法部和中国公证员协会和省厅有关水印纸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和具体的工作责任,在水印纸的订购、发放、保管、使用、作废销毁等各个环节把好关口。对怠于职守或疏于管理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予以处理。近期要对本地的水印纸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及时查堵漏洞。

三、 完善设施,加强防范。各地要尽快改进公证处保管和存放水印纸的硬件设施,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水印纸的防盗措施和防盗设备,尤其要注意加强对水印纸保管情况的保密。对于不能达到防盗要求的,近期要切实改进,拿出解决的办法;对仍不能解决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考虑暂停办理相关公证处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业务。

请将本通报精神立即传达所属各公证处,并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各市对水印纸防盗检查落实情况于4月底前报省厅。

 

 

                     2004年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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