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及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

                 苏司纪[2003]6号

 

省监狱管理局纪委、政治部、监察室,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纪委、政治处、监察室:

现将《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及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江苏省司法厅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司法厅政治部

江苏省监察厅驻司法厅监察室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增发至省属各监狱、劳教所党委)

 

 

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及省属监狱

劳教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苏纪发[2002]41号文件精神,现就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及其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一、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及监狱劳教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均为按规定设置的内设机构。

二、监狱管理局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厅党委提出人选报省纪委。纪委书记由省纪委考察、讨论决定、办理任免手续;纪委副书记由省纪委考察、讨论批复厅党委,厅党委办理任免手续任免通知抄送省纪委。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党委商厅纪委、厅政治部提出人选,厅纪委、厅政治部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由厅政治部报厅党委讨论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各监狱单位纪委书记入选,由同级党委离监狱管理局纪委、政治部提出,经监狱管理局党委同意后报厅纪委经厅纪委集体讨论同意后批复监狱管理局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其中由正处级领导干部兼任或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纪委书记的,报厅党委审批;副书记人选(包括兼任人选)由同级党委提出报监狱管理局纪委,经局纪委考察及集体讨论,征求局政治部意见后,批复单位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任免情况报厅纪委备案。

各劳教单位纪委书记人选,由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党委商厅纪委、厅政治部共同考察并提出建议,由厅党委讨论决定;副书记选由同级党委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纪委提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纪委、政治处共同考察并提出建议,经局党委讨论同意后,批复单位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任免情况报厅纪委备案。

三、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监察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担任,任免程序按第二条相关规定办理;副主任由局党委任免,任免后15天内报厅监察室备案。

     监狱劳教单位监察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担任,任免程序按第二条关规定办理;副主任由各单位党委直接任免,任免后15天内报厅监察室备案。

     四、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及监狱劳教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其他干部均需在任免(调整)后一个月内向厅纪委监察室书面备案。

五、有关事项

1 、监狱劳教单位基层党委换届选举时,纪委领导按选举办法产生。

2 、呈报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材料的有关要求,按苏组通〔20028号《关于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的通知》精神执行。

3、厅纪委可根据厅党委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吸收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纪委工作人员参与干部考察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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