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6月份到昆山金邦涂装工程有限公司上班的,工资为1500元/月,2008年3月份涨到2200/月。公司至今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我上任何的保险!现在公司以金融危机导致业务量下滑为理由下调我的工资为1200元/月。我如果不答应这个条件就要辞退我!请问如果辞退我我能得到那些补偿?怎...
咨询人:
孙华
咨询时间:
2008-11-18 10:35:15
答复律师:
戴牧
答复时间:
2008-11-19 11:36:55
答:
你好: 根据新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律师你们好;我在苏州木渎一企业工作,2006年进的厂,一直做到现在,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公司其他员工也都没有劳动合同。这段时间厂里不忙已经放了一部分人的假,没有任何的补助 ,只有一通知,让他们等通知再来上班。所以现在我们也都害怕被变相辞退,所以想通过法律来解决。我想请问:根据劳动法,我...
咨询人:
方
咨询时间:
2008-11-19 9:12:10
答复律师:
戴牧
答复时间:
2008-11-19 11:17:23
答:
你好: 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你确有证据可证明你与企业有劳动关系,可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我有一事要求助,我是99年交通事故受害者,事故造成我右大腿中部粉碎性骨折,在南京一医院手术后回家休息,交警将此案移交区法院待后处理,当时说取出钢板后才好处理赔偿事宜.可是生长情况不理想,一年后长得不行,每年都去医院查.每次都去法院反映情况.到06年去看,医生说这钢板还是不好拿,建议不要取了. ...
咨询人:
崔
咨询时间:
2008-11-16 15:08:03
答复律师:
杨福生
答复时间:
2008-11-18 16:04:52
答: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看,你是99年发生的事故经过法院处理,据此法院应当有法律文书给你,你可以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如果你后来有新的损失,你可以对新损失部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你好! 我在公司求职,面试通过,然后发短信告诉我初步录用(10.27日),让我是10.28日去体检上午去体检。我10.28上午体检,在公司内部体检,体检单上有2对半,还让我们签字了。然后我去体检,下午发短信告诉我,正式录用,让我10.29日去报道!(一共有两条短信) 10.29日我去报...
咨询人:
张飞
咨询时间:
2008-11-13 18:47:06
答复律师:
陈宣东
答复时间:
2008-11-18 15:05:24
答:
如果单位明确用此理由不与你签定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不然胜算不大。
你好 我想咨询下 我的一些东西,(有电视机,自行车,被子等。被一个算是朋友的人拿走了,他不还给我,请问,我要通过什么方法,才能拿回属于我的东西呢? 如果我想把这件事情提交给第三方或者裁判机关进行处理的话 有证人算是证据么?
咨询人:
李小姐
咨询时间:
2008-11-17 17:21:01
答复律师:
戴牧
答复时间:
2008-11-18 10:21:55
答:
你好: 你的一些东西被人拿走了,想要回来,从法律角度来讲可以说是一种债的关系,如果你要主张,必须要有对方拿你东西的证据。法律规定,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但其证明力是有限度的,即与举证方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词的证明力是不足的。 如果证据充分,你可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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